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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0000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1-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信息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5年1月 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0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9日-20251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33686593368670(行政审批大厅)

真:0354-3368755

通讯地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编:0306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晋中保峰机械加工厂喷漆房建设项目

晋中市榆次区北六堡村南100m晋中保峰机械加工厂厂区内

晋中保峰机械加工厂

山西易通慧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增一间喷漆房及配套的环保工程喷漆房尺寸为7m*4m*3m,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方式处理有机废气,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40%

废气:(1)喷漆及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密闭的喷漆房,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2)对于原有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新增一台布袋除尘器以满足现行环保要求,处理后废气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3)对于塑粉固化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拆除现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1)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晋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运营期噪声设备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定期维修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1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除尘灰(塑粉)、废焊渣、废焊条、废边角料和金属碎屑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3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棉纱手套、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纸盒、废漆桶、漆渣、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在公司危废贮存间分类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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