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5-0000010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0-2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相关企业: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5〕778号)要求,为激励企业扩岗吸纳就业,推动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落地见效,现将开展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时间及标准
自2025年1月1日起,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由企业申请,申请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二、补贴范围
(一)重点行业
1.就业带动能力强、岗位规模增长快的制造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
2.急需的生活性服务业,特别是康养、家政、托育(育幼)、照护、养老、文化、旅游、体育、住宿餐饮、社区服务等行业。
属于以上行业的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所属行业中小微企业范围
(二)重点群体
1.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人力资源部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领补贴人员花名表(附件2)、重点群体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凭证等。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五、行业审核
申报时间截止后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是否属于重点行业进行会审,对不符合重点行业条件的申报材料退回相关企业。
六、补贴及拨付流程
经会审,人力资源部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补贴信息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大厅及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晋中开发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由企业负责拨付至劳动者个人账户,并填报社会保险补贴发放花名表(附件3)报人力资源部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七、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申报地址
联系人:侯宇文 联系电话:0354-3369291
申报地址:榆次区迎宾西街131号辰兴发展大厦附属楼4楼3B-306室。
附件1: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附件2: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补贴人员花名表
附件3:企业社保补贴发放花名表
示范区晋中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