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kq-2024-0000002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的通告
2024年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一周之内,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化落实国务院、省、市、区部署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包括校外培训机构)、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四)高层建筑。包括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
二、整治重点
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用电行为
1.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2.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3.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4.违规使用取暖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五)其他突出问题隐患
1.建筑消防设施或器材损坏停用。
2.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3.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电缆井、管道井防火门设置不符合标准。
专项行动期间,发现存在违反本通告要求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视情况将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广大群众可通过12345等渠道举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晋中开发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