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000000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许可公示 |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5号) 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5号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
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钢铁产能置换比例违规“放水”。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全省新上钢铁项目需按照1.25:1的比例进行减量置换。督察发现,全省2017年以来批准实施的18个钢铁产能置换项目中,只有一个项目计划按照1.25:1比例减量置换,其余项目均按照1.006:1至1.02:1比例置换。
二、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产业政策、能耗双控灯相关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和钢铁项目盲目上马。
三、整改完成情况
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严格落实产业政策、能耗双控灯相关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和钢铁项目盲目上马。我区2021年、2022年、2023年未审批办理“两高”项目和钢铁项目。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卢浩然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4-3368755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kfqhbdck@163.com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