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首页 >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2022-000000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1-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信息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2年1月5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0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5日-20221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3368659336867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54-3368755

  通讯地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邮 编:0306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兴慎新材料有限公司聚氨酯橡胶制品及机加工建设项目

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机械园南街精工谷集智新城产业园3-4号厂房1/4西南侧

山西兴慎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西明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选址位于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机械园南街精工谷集智新城产业园3-4号厂房,占地面积1053m2。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聚氨酯橡胶制品45t/a,年加工陶瓷衬件产品100件,年机加工产品200件。本项目建设内容不涉及土建,主要进行生产车间内设备安装及相应的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的建设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

废气:对于预聚体加热及保温过程产生的废气由5个集气罩通过集气管道连接至 “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 最终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陶瓷衬件粘贴过程产生的废气由1个集气罩通过集气管道连接至 “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与预聚体操作区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共用)处理后, 最终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对于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有效收集后,1个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于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经有效收集后,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与打磨废气处理装置共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晋山西正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桶、模具木底座边角料铁屑、废陶瓷、除尘灰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导热油、废陶瓷胶桶、废活性炭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示范区手机站
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