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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2-000001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8-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信息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2年8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0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8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82日-20228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3368659336867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54-3368755

  通讯地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邮 编:0306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融雪剂生产项目

汇通产业园创业街321

山西省交通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山西瑞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汇通产业园创业街32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对辊造粒机、立式粉碎机、烘干设备等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年产固体融雪剂29700吨,液体融雪剂300吨。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49%

废气:1)对于原料储存过程产生的粉尘,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设全封闭原料库,地面进行硬化、装卸物料时,进行洒水抑尘。(2)对于原料上料、粉碎、造粒、筛选、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上料口、风速计、6台造粒机、1台筛选机、1台包装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有效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3)对于原料干燥过程产生的粉尘,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废气经干燥沸腾床自带1套旋风除尘器+水雾除尘处理后,最终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4)对于热风炉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与干燥粉尘共用一根排气筒)。(5)对于丙三醇分散罐及混合罐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丙三醇分散罐及混合罐顶部设置排气口,并加强生产管理和车间通风、对各类储罐及管道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其完好性,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泄露和挥发。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山西正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水雾除尘产生的废水收集后作为生产液体融雪剂的原料,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山西正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采用采取低噪设备、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定期维护设备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产生的除尘灰等一般固废外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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