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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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3-0000006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6-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信息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03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负责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03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晋中、吕梁、运城3市“十三五”期间多次没有完成年度能耗双控考核目标,煤炭消费量急剧增加,2020年比2016年增加4157万吨,占全省增量的43. 48%。因煤炭消费量不降反增,未达到“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目标进度要求而被国家有关部委通报批评。进入“十四五”以来,上述3市继续大力发展焦化、钢铁等“两高”项目,给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治、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碳达峰等工作带来严峻风险和挑战。

二、整改措施

加快淘汰山西陆矿工贸有限公司2.5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推动国能榆次热电有限公司积极深化技术改造升级,降低企业单位煤炭消费量。严格落实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对未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

三、整改完成情况

山西陆矿工贸有限公司2.5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已经拆除,国能榆次热电有限公司已划转至榆次区,2021年、2022年实现未办理使用原煤项目。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630日至2023710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人(责任单位):卢浩然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4-3368755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kfqhbdck@163.com

20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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