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000006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6-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信息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7号) 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7号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
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位于大气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的“4+4”城市中,除临汾市外,其余城市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均较2015年增长20%以上。
二、整改措施
制定煤炭消费减量或等量替代方案,严控煤炭消费增量,压减煤炭消费存量。
三、整改完成情况
我区制定2021年、2022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2021年、2022年未办理使用原煤项目。2022年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0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卢浩然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4-3368755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kfqhbdck@173.com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