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000006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6-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信息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8号) 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8号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工业园区、开发区水资源论证落空。2010年后成立的36家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中,34家未按照要求开展水资源论证,没有结合水资源承载力,科学限定用水总量,园区取水没有得到有效约束。
二、整改措施
按要求完成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认真落实《山西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控制园区内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整改完成情况
开发区于2020年4月根据《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由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开展我区全域面积236.08平方公里(包括五个园区,各园区不单独做评价报告)范围内的区域水资源论证工作。于2023年3月23获得批复,完成论证。2021年、2022年我区没有审批高耗水项目。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0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卢浩然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4-3368755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kfqhbdck@163.com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