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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3-0000009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9-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信息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3年9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25日-2023年10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3368659、336867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54-3368755

  通讯地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邮 编:0306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晋中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开发区)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文华东街以北、汇安市政工程公司以东

晋中山安立德固废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大成至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文华东街以北、汇安市政工程公司以东,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将生产车间分区为原料区、生产区以及产品区。本次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城市建筑垃圾80万吨。项目总投资8346.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83%

废气:对于车辆运输废气、卸车卸料废气以及非道路机械运输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厂区地面硬化,限制车速,采用封闭式车辆进行物料、产品运输,设进出场洗车平台。卸车卸料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并采取喷雾降尘措施。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柴油车辆达国六标准等。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碎、风选、筛分、转载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喂料坑设集气罩,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封闭,进出料口设负压集气管道,风选机出风口连接到除尘器,风选机重物质出料口设集气罩反击式破碎机封闭,进口设集气罩,出口封闭设引气管圆振动筛封闭,进出口设引风管进行集尘以及两处皮带转载点设集气罩进行粉尘收集,废气有效收集后,经一套布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由罐车运走,最终进入晋中市第二污水处理站处理,在项目厂区接通污水管网后,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循环沉淀使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设备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定期维修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金属外售综合利用,废木材、废塑料等一般固废有限考虑外售综合利用,剩余不能综合利用的送往发电厂焚烧。除尘灰、洗车废水沉淀池底泥混入土石粉仓作为产品外售,废除尘器布袋由由生产厂家到车间进行回收,不在厂区暂存。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在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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