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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3-000001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0-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信息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3年10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10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031日-20231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3368659336867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54-3368755

  通讯地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邮 编:0306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汽车用品机器包装制品生产项目

上营村东430m

山西星辰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易通慧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上营村东430m本项目建设内容为1条车用尾气净化液生产线、1条玻璃养护水生产线及2条塑料桶生产线,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车用尾气净化液50000吨、玻璃养护液5000吨、PE包装桶30万个、PET包装桶500万个。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

废气:(1对于车用尾气处理液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加强车间通风。2)对于PE桶吹塑过程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吹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有效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3)对于PET桶注塑、吹塑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注塑机机吹瓶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有效收集,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山西正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设备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定期维修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工业尿素用吨包包装、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棉纱、手套、废活性炭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在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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