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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科创激励举措 促进主体创新迸发 发布时间:2022-04-13 09:08:41    来源: 访问量:

为切实推动校地、校企全方位合作,充分发挥省内外高校资源优势,进一步深化与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的合作,逐步拓展在政校企之间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合作空间,以实现各方资源的有机结合和优化配置,推动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促进全区创新生态建设,我区新修订完善了《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综示晋开管发〔2022〕1号)。办法中为鼓励高校师生创新创业,加速高校成果转化产业化和有力推动校企深化合作,增加了校地、校企共建科研平台落地我区和校企合作经费补助条款;对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我区的中试熟化项目等内容增设了奖励扶持条款;同时,为鼓励创新创业载体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增加了对年度考核优秀、良好的双创基地相应的补贴奖励条款。

我区通过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兑现落实,驱动企业持续创新,有效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建立长期、高效的政策引导机制。同时,为全区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加快实现我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起到了支撑引领作用。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2022年第16号 《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按照文件精神,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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