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财政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范程序,明确职责,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晋中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支出预算编制、执行及暂付款审批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近日财政局起草制定了《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财政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经8月5日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
《暂行办法》共分为五章十三条,从管理职责、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等五方面对我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规范了工程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奠定了基础。